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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業篇
第二章 水里鄉木業發展沿革─日治前

水里鄉的木業發展沿革象徵了先民的另一黃金成就,值的後代子孫謹記在心,筆者依其歷史興衰過程粗分為三期,一為日治前,二為日治時期,三為台灣光復時期。日治前又可分為荷據時期、明鄭時期、清領初期、清領中後期,將在本章中詳述;並將水里鄉木業最重要的「黃金時代」另闢第五章討論,其餘各期詳後續章節。少。清雍正元年(西元1723年),台灣府向北增設彰化縣〈現今的北至台中縣大甲,南抵雲林縣虎尾〉,以期朝北逐漸掌控。
荷據與明鄭時期最為興盛的森林副產品鹿皮〈水鹿、梅花鹿〉,當時年輸出口曾經高達二十萬張,清領時期平原一帶捕獵鹿皮業以衰退,所以原來平沃獵鹿場,皆開墾成為良田而種植稻米、甘蔗等。當時內山仍為各番社自治,山區還是有為數甚多的野生鹿、羌,且各番社仍然需以鹿、羌皮繳交,以折替稅負作為清朝官員餉銀。
清雍正三年(西元1725年),清廷決定台灣、澎湖兩地之所有戰船歸於台灣負責修造,因此開辦了軍工料館,並設立造船廠,採伐山區樟樹作為修造戰船所需;於是北至淡水南至恆春的沿山樟樹,盡皆歸屬於官有林木。
第四節:清領中後期
清領時期民眾慣稱台灣中央山脈西部地區為前山或山前,而山脈東部之花東一帶稱為後山或者山後,淺山丘陵為外山,高峰深山為內山;這樣的慣稱延至民國六、七十年代,百姓仍然於口語及歌謠中如此沿用。
清雍正年初間開始因為設立軍工料館及船廠,而需入內山砍伐樟樹,當時內山為各番社之平埔族、原住民勢力範圍,因此清廷官員必須委由民間之匠首〈負責擔任主導伐木之首領〉承攬,而由匠首再透過土生仔〈漢人入贅於平埔族、原住民所生之後代〉,才能夠藉以溝通導引平安入內山伐樟;匠首在官廳默許下,除伐樟供官廳所需得利外,更能就近利用樟樹殘枝熬製樟腦獲利。
官員藉入山處設有隘寮實行保護及管轄,而出入之匠首腦丁皆需以隘租或伙食金,支付官員及隘勇防衛工資;這就是由原有之官營伐木逐漸轉變為官督民辦,再更迭為民營伐木之契機。
清領後期世界工業革命,戰船修造所需材料已由樟樹演變成鐵製品,因此台灣、澎湖等地造船廠逐步裁併,但是因為當時電影工業興起,而電影所需之底片賽璐珞成份,最主要仰賴樟腦油提煉之化合物而成;再加上國際間各列強爭奪殖民地激烈,時時各國發生海陸戰爭,而樟腦提煉物也是無煙火藥之必需成份,所以樟腦產銷非常興盛。清咸豐至同治年間(西元1851至1874年),當時國際上工業先進國家如英、法、美、普魯士〈德〉,皆來台灣廣設洋行收購樟腦,英商更以鴉片作為交換樟腦;清同治九年(西元1870年),台灣樟腦年出口總量高達兩百二十四萬英磅,出口數據足以說明當時台灣各地伐樟熬腦之盛況。
清道光至光緒二十一年六月(西元1821至1895年)為止,台灣平原土地上因稻米、蔗糖而大量開發幾近飽和,且滿清末年官吏腐敗再加上外侮戰亂連年,因此閩粵等地移民源源不斷渡海來台墾殖定居。移民之漢人逐漸往內山地區發展,當時入山民眾除部分開採煤礦外,就數熬製樟腦為最興盛之產業,而茶葉也因為各國需求殷切下,台灣從北部的石碇、深坑沿丘陵山脈至三峽、大溪、關西,以至竹東、苗栗、大湖,直至中部的霧峰、埔里、集集等丘陵地區都大量種植茶葉。當時之森林產物主要為樟腦、茶葉、木材、藥材等,因為本鄉行政區域皆屬集集轄下,所以有關文獻提到集集之樟腦盛況,雖然都並未提及本鄉情況,但是依據筆者因鄉志而遍訪各村耆老口述而得知,本鄉淺山地區早在清末時期,可說是處處有腦寮;因此本鄉境域之龜仔頭(今之玉峰村)才會因為腦丁出入頻繁而形成市集。

 

資料來源:水里鄉志/水里鄉公所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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