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結婚禮俗

昔時婚禮/蔡福龍提供 

結婚是人生大事,在我國民俗中婚禮習俗熱鬧隆重,自古以來南投縣傳統婚禮依照《禮記》之「納采﹑問名﹑納吉﹑納徵﹑請期﹑親迎」六禮來進行。
以前人家,婚嫁對象的選定,都是父母之命﹑媒妁之言,有很多新郎﹑新娘婚前根本互不認識,直到相親﹑甚至是結婚後,才知道對方到底是何方人物。不過相較之下,往昔的結婚禮俗非常隆重,也較講究「門當戶對」;近三﹑四十年來,由於台灣文化水準提高,自由戀愛風氣興起,年輕人自己選擇結婚對象,自由戀愛,家長僅提供意見參考;或透過親友相親認識而交往,待雙方合意後,再擇吉日結婚。
近十年來,亦有少數鄉民透過婚姻介紹所,迎娶印尼或泰國﹑越南新娘,常有類似買賣婚姻性質。(註7)
結婚儀式往昔有「嫁粧一牛車」﹑敲鑼打鼓迎轎嫁娶的方式,近三、四十年來採用西式禮車,禮俗多為中西合璧。
大多數鄉民均行古禮舉行婚禮,程序可分為議婚﹑訂婚及結婚三階段。近年來依據現代化,婚禮習俗有愈來愈簡便之趨勢。比如以前人家結婚重視吉日吉時,但現代的年輕人則謂這已不能代表夫妻雙方即能白頭偕老,像有一本鄉年輕人稱農曆七月結婚一切從省,包括婚紗攝影至宴客,至少可以省下一大半的錢,而讓長一輩的人頭痛不已呢。(註8)
第一節:議婚
古時男女在成長至適婚年齡時,父母便託媒人四處打聽合適的人選對象,雙方互探家庭及個人相對基本條件,俗稱「探門風」。舊時擇偶考慮的因素大致如:(一)同姓或異姓同祖不婚,或祖先有舊仇者不婚(二)年齡:俗以男女相差三、六、九歲為相沖不吉(三)門戶:男女教育程度不可太過懸殊等。
待雙方都大致滿意後,再進行相親儀式。以前新郎本人不必親自前往相親,可由父母或親屬湊成雙數組成「代表團」去相親。至日治時期後,才有男方本人前去相親之俗。
相親多選在早上,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裡拜訪,若手空空登門不禮貌,便會攜帶一些「等路餅」(禮餅),至女方家坐定後,由女子端茶﹑香煙出來待客,此時女方多嬌羞低頭貌,男方則趁機端詳女子的言行舉止及體格容貌。收茶杯時,男方需以紅包「壓茶甌」,若滿意則紅包通常較大包;女方若滿意,看時間已接近中午,便留男方在家用午餐,男方並相約日後由女方家長或親友至男方做禮拜性拜訪,以便進一步了解男方家庭情況。

雙方均滿意後,女方即將生辰八字書寫在紅紙上,由媒人交給男方,稱作「提婚字仔」,由男方將八字交由算命師合婚。
近三、四十年來男女多自由戀愛,似往昔全憑媒妁之言者已相當少,提婚字仔之俗亦罕見。(註9、10)
第二節:訂婚
訂婚閩南語俗稱「過訂」或「捾訂」,分為「小訂」與「大訂」兩次完成,亦有只舉行大訂而省略小訂,小訂又稱「暗訂」或「掛戒指」。大訂通常與結婚日期接近,選定吉日早晨由男方親人湊六人或其他倍數攜禮品前往,從日治時期之後,準新郎必須親自到場,所攜帶的禮品有:喜餅、豬蹄膀(註:現多為結婚時才有準備)、果包(蝦仁、金針、香菇、龍眼乾、干貝、冰糖等)、酒、金飾、錢(聘金)、女用布料、金炮燭、檳榔、罐頭、煙(註:現少有)、味素..等,十樣或十二樣禮品,不能少於六項。(註11)
訂婚時還有一項重要禮俗,即分送眾親友喜餅。往昔物資缺乏,訂婚喜餅以麵粉發酵後,烘焙而成,製成的餅如米斗一般大小,厚約一台寸,俗稱「斗底餅」,味甜無饀,上印紅色「壽」或「囍」字,而且因為沒有冰箱可以冷藏,通常將大米缸洗淨晾乾後貯藏。
台灣光復後,喜餅已改用豬肉餅或豆沙餅,不過送餅樣式習俗也有地域之別,以台灣南部如台南人嫁女兒多喜選用舊式喜餅,通常視親戚朋友人數而訂作幾百斤的餅,一塊餅約一斤。台灣中部地區,如本鄉因位居山區,多看交情而分送禮餅,通常由男方折現金,由女方去訂作多少餅,並多以西式或港式餅乾盒作為禮餅,較易保存。現訂時即請客、送餅的人家漸多。
女方在收到男方禮品後,將食品及禮餅供於神桌上祭祀祖先及神明,隨後女方由一位全福婦人引出,端甜茶出來見男方及親友,男方喝完茶後壓紅包,訂婚時男方為女方戴上戒指,習俗上女方不將戒指完全套入手指。訂婚結束,女方開桌宴客,宴後準新男需送「阿公桌」及「六禮」之紅包。準新郎於吃飽飯之前放一包紅包,大約二萬元,俗稱「壓桌腳」,意思是給女方的餐會費用。
以前習俗訂婚時男方要送豬蹄膀,女方一定將豬腳退還給男方,意思是「肉給你吃,骨頭不給你啃」。以前一隻豬的四分之一部位就是豬蹄膀,通常女方請客的豬肉需要半隻豬。現在通常準備豬腳,於結婚時,男方需準備牲禮(其中包括一副豬腳﹑一副雞,一副生及一副熟的牲禮)及金炮燭給女方拜祖先公媽。
女方也需回覆男方禮品,至少六件以上,如送龍眼乾(圓圓整粒的龍眼乾,表準新郎眼睛明亮,選好妻有好前途)﹑木炭(表女至男方家後要生火)﹑芋頭(表很會生)﹑絲線(縫衣編織)﹑西裝及衣飾配件等等。
女方宴請男方後,男方便不再到女方家,直到結婚時。(註11、12)
第三節:完聘
以前,「捾定」的意思是男方看好結婚日期後,由媒人拿給女方,因為以前沒有電話,靠媒人往返聯繫。通常媒人會用謝籃,裝著紅紙寫的結婚日期及一些禮品,如檳榔、冬瓜糖、茶葉、炮燭、香煙、果包、香菇、龍眼..等十二項,以及供女方宴請媒人用的豬臂肉,俗稱「媒人肉」等牲禮二副。(註13)
完聘之禮相當於古代六禮之「請期」,俗稱「送日子」。往昔男方請擇日師擇定婚期後,寫於拜帖,由媒人送至女家,以徵求女家之同意,並將未交清之聘金餘額送往女家。因為以前的生活較困苦,無法一次給完聘禮之。
近年來,由於女方大多不收聘金,故將完聘之禮取消,或改於訂婚時一併將聘金及結婚前一日需送給女方之禮金如:屎尿盤、肚痛肉、阿婆菜等代金一起送給女方,其上多書寫由男方之阿公、阿媽、阿舅..所包之代金。現暗訂、捾訂、訂婚、完聘禮儀多擇日一起舉行。(註14、15)
第四節:結婚
訂婚或聘後便要準備結婚事宜,首先要擇日舉行「開剪」,意思是女方要「看日子」縫製新娘服、生子裙,現在許多新娘都是直接至婚紗攝影租新娘禮服;男方則要請人縫製新房用的被單、蚊帳等,男方還要選吉日佈置新房,叫「安床」。安床後準新郎每夜需找一生肖屬龍的男童同眠,現已多無此俗。
準新娘在結婚前,眾親友會餽贈禮物,為她「鞏轎腳」添嫁粧,因為以前物資不豐,親友一起幫忙讓出嫁的女兒嫁粧豐富,比如梳妝台(梳頭桌)、皮箱、尿桶、金飾、櫥櫃、面桶架、公婆椅..,後來的冰箱、電視、電扇..,親友「添粧」多贈日用品或家具,現在多以禮金替代。在本鄉民和村玉虛宮旁民俗文物館即蒐藏有「嫁粧一牛車」,此往昔出嫁的女兒豐富的嫁粧排場,讓出生在現代的後代晚輩,看了真是覺得既富古趣,又深切感受以前親友之間濃濃的人情味。該館由曾任本鄉鄉民代表黃學水成立,收藏許多台灣農村早期的器具,如耕田農作器具、廚房用具、巨型蜂窩..等,相當值得觀覽。
昔日新娘要在婚前請一好命婦人為其挽面,拔除臉上汗毛,稱為「開面禮」,現多請化粧師一早要幫新娘梳妝打扮為最美的新娘,化妝前與化妝後幾乎判若兩人。婚前晚上,準新郎與準新娘要在家中洗雞蛋﹑鴨蛋澡,即在洗澡水中放入煮熟的雞蛋及鴨蛋﹑龍眼葉﹑艾草,都有避邪﹑淨身的作用,俗話「雞蛋身,鴨蛋身,好的親家來相挺」。採龍眼葉需連枝柄一起摘下來,並需於太陽下山前去採。洗完蛋澡後,新人就去入睡,不出來見人。
迎娶之日往昔新郎大多在家等候不親迎,所以只有一頂新娘轎稱「單頂娶」,只有少數富貴子弟親自迎娶稱「雙頂娶」,現在多新郎由新郎伴(男儐相)陪伴,轎車迎娶新娘。以前新郎身穿馬掛長衫,日治以後改為穿西裝;以前新娘穿白色內衣褲,外穿粉紅或大紅長衫,現改為西式白紗﹑捧花,象徵純潔,由新娘伴(女儐相)陪伴,或看當天日子適合穿什麼顏色的衣服,選擇適合新娘的款式,比如婚宴時敬酒﹑送客..等等,服裝樣式都不一樣。
以前迎親時,由新郎及媒人帶著轎夫及抬盛者浩浩蕩蕩抬著禮物去迎娶,盛裝禮物的盛數目為二﹑六﹑十﹑十二,不能「空盛」,裡頭裝的禮品包括酒﹑米粉﹑果包﹑豬腳庫﹑罐頭﹑鰱魚等,還要有一生一熟二副雞﹑豬肉,或魚﹑豬肉,這是給女方拜祖先的供品,但拜完後要帶回男方家;以及六角形的炮城,這是上轎及入房時要放的炮。
豬肉為孝敬女方的外婆及舅舅的「阿嬤肉」、「阿舅肉」,現用紅包替代。除了禮品外男方需準備六個紅包,俗稱「六禮」,包括「賞頭禮」、「修面禮」、「開門禮」、「點燭禮」、「姊妹禮」、「阿舅禮」,因「開剪禮」為婚前已完成,故為六項。
至於新娘花轎頂及現代迎娶的轎車上,要放八卦米篩及紅頂,有避邪的作用,懷孕者則不放。現在有綁甘蔗於轎車上。
以前迎親隊伍出發前,有一人幫忙手持一掛著豬肉及紅包的竹竿,這是防止迎親途中遇凶神惡煞,予以豬肉打發掉。隨行還帶著兩隻種雞(一公一母)到男家,表示子孫繁衍,叫做「帶路雞」。較有趣的是,以前的迎親隊伍中,排在隊伍最後面的「尾擔」,就是尿桶﹑腳桶﹑腰桶,又稱「子孫桶」。尾擔在結婚禮俗非常重要,二﹑三十年來,現代的人家衛浴設備改善後不用尿桶,尾擔改為用布袋裝面桶(塑膠製臉盆)﹑鉛桶(可手提),用紅布袋縫成三角形,在結婚隊伍中,由媒人婆或好命者拿,一面口唸:「布袋丁拿進來,添丁又發財」。
新娘花轎內放十二個「轎斗圓」,轎斗圓是用糯米做成大圓球,頂端塗紅色,象徵吉利,用花籃裝著,送至女方後,由女方收下十粒,做祭祖之用,並留下二粒回給男方,置於花轎內。

古時結婚習俗「嫁粧一牛車」/蔡雅芬攝 
新娘花轎快抵男家時,媒人婆會準備二個錫製「圓錢」(或緣錢),給男方父母或全家人摸一下,置於男方廳堂門楣上,表示新娘未到緣(與圓同音)先到。下轎或下轎車吉時來臨時,燃放「百子千孫」炮城,表示多子多孫,此時一男童會趨前端上放著椪柑、冬瓜糖..的盤子,新娘給男童紅包並摸椪柑,以前是由好命婆牽新娘下轎,現由新郎親自扶新娘下車。新娘由一好命婆持一八卦米篩或雨傘遮著頭上,入門前要先踏一置於地上的薄瓦片,踏破瓦時有清脆的聲音,表驚動邪氣,現改為過爐火,入門時忌踩門檻,否則有觸怒門神,罪及尊長之意思。 
媒人再將從女方家中帶來的水倒入男方家中的水缸,表示新娘在男方家中不會水土不服。
擔尾擔的也隊伍之後入門,過門檻時,要喊出吉祥話:「子孫桶吊舉起,前花園後果子!」進新娘房時則喊:「子孫桶舉高高,千孫代代中狀元!」
婚宴結束後,先行「拜翁姑禮」,然後舉行「吃茶」儀式,由媒人向新娘介紹男方的親人,媒人帶新娘出房並高喊:「新娘出大廳,錢銀滿大廳」,新娘端甜點依序奉上大廳內的的親友,甜點之後端冬瓜糖、糖果、香菸等,收茶杯時親友必須將紅包連同茶杯奉,並說吉祥話,如:「新娘茶甜甜,明年生後生」。新娘隨後贈送從娘家攜帶之女紅或鞋子贈予吃茶親友,現多贈送禮品或金飾。
婚後第二、六或第十二天,新郎陪新娘帶些餅乾、糖果禮物「轉外家」,俗稱「做客」或「回門」,岳家則設宴招待,俗稱「請子婿」,用餐完新郎放三個紅包於桌上,俗稱三禮「廚房禮」、「托盤禮」、「酒壺禮」,現則壓紅包(約二萬元,當作總舖禮)於桌角,但目前較少有這個禮數。(註16、17)
據傅國明校長口述(註18):本鄉結婚迎親的交通方式,最早在日治時代是讓新娘乘坐竹椅,上頭擺紅布,後來演變為轎,永豐村(社仔)有二頂,玉峰村(龜仔頭)也有二頂,民和(拔社埔)有一頂,水里村也有一頂。
當時,幾乎每個庄落都有轎,除了作為迎親之用,還作護送病人、供年高德望的人或經濟好的人乘坐交通之用。
至民國四十一年,本鄉有陳碧先生(埔里人),開貨運行,從埔里引進二部轎車,做迎娶之用,但價格較貴。
後來,陳仲水先生,原中縣東勢人,民國四十一年來本鄉,開設水里汽車行(位於火車站前,員林客運旁),從台中市引進一輛一九四六年份雪佛蘭轎車,作為本鄉境域交通車,以及一輛一九五0年份福特汽車,作為民和至本鄉其他地區之交通車,一方面也作為迎娶之轎車。
另外,位處較偏僻的山區,如上安、郡坑、新興,至信義國姓一帶,便用卡車載轎,遇車子無法通行的山徑,便用轎夫扛轎徒步行走至目的地。
第五節:本鄉結婚趣聞
本鄉位於山區,民風純樸,許多結婚禮俗多依照古禮,晚近二﹑三十年漸漸有了變化,較不似以往繁複。
現年六十七歲的媒人婆何春碧,當紅娘已經有三、四十年的歲月,她說起新山村、上安村一對夫妻結婚的過程,便是本鄉老一輩人結婚的典型。
住在新山村的劉姓人士,聽親戚提起與住在上安村何小姐結親的事,這位介紹人是雙方的親戚,劉先生二十六歲時,便與二十一歲的何小姐結了婚,二人年齡相差五歲,但從來沒有見過面,二家住的距離,何小姐要從上安村嫁到新山村,延途都是爬高的山路,相距至少八公里以上。
劉家看好日子後,完聘之日女方送男方帽子、襯衫、領帶、皮帶、皮包、鞋..,送給男方這些「頭尾」的禮數,意思是「長長久久,用皮帶將新郎綁住」。
迎娶之日六禮要到,分別是:開門禮、開剪禮、挽面禮、賞頭禮、點燭禮、祀神禮,要用竹子編成的盛裝著。晚近二、三十年來,已將挽面禮與賞頭禮合併為化妝禮,六禮並用禮金替代,不裝禮品。
男方會送來豬腿、餅、龍眼,女方需將豬腳割下退回,何春碧說這是俗諺:「搖查某仔搖啊搖,豬腳雙邊割」之意,餅則回十二盒,另加十二份狀元糕,女方必須將龍眼退回。等到劉家迎娶的大好時日,女方要準備帶路雞、米糕(也有說要另準備米糕頭,放於新娘房給新人洞房食用)、桃粿。劉家僱來黑頭轎車來迎親,並帶來生、熟各一份,二副牲禮給新娘拜神明、公媽,生的牲禮拜神明,熟的牲禮拜公媽。男方另準備「轎斗圓」六包糯米,女方收四包,回二包需置於禮車內。

迎娶轎車/陳錦春提供 
新郎到新娘家之前,要先引炮,新郎才能入內,之前先由一名男童男柑桔,引新郎下車,進入大廳後,會有女方家人端紅圓仔給新郎食用,表示團圓之意。丈母娘則牽新娘出來交給新郎,新郎則拿一朵大紅花接新娘。新郎、新娘要拜神明、公媽,除了用生熟牲禮拜神明與公媽外,還用湯圓祭拜,並向父母親大人拜別。
新郎接新娘出門後,由一位好命婆(年紀大,所生的孩子皆長大成人,先生也還健在的婦人)拿著米篩隨行,此時新娘的媽媽要潑水在禮車上,表示「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」,希望他們夫妻團圓吃到老,娘家不收回之意,禮車出門後又放一次鞭炮。
到了新郎家,禮車抵達前,劉家已先燃放鞭炮,媒人婆戲弄新郎要揹新娘入門。在新娘入門前,媒人婆要拿二個古銅錢為「緣錢」,給大伯、小姑、妯娌..等,全家人摸一下,表示「人未到,緣先到,大家對新娘要好好疼惜」,然後將緣錢放在門上,或放在大廳較高的地方即可。
在三、四十年前,由於本鄉山區山路崎嶇,許多山中道路並未開闢,多是羊腸小徑,便有用卡車載轎子迎親的有趣畫面。即是用卡車載轎子後,轎夫扛轎迎新娘,再上卡車裝嫁粧及置轎子,新娘便坐轎又坐卡車了,而新娘抵夫家下轎前,新郎要先踢一下轎門。
以前扛尾擔的人,都會講一些好話,像是「蟠桃會上結姻緣,某某完婚在今天;姻緣二字天注定,富貴榮華萬萬年」,然後說的時候會走幾步又退幾步,好像酒醉,不走了,此時新郎便要給他紅包,他才會繼續往前走,非常有趣。
至於客家人幾十年來,與閩南人聯婚混居,至今結婚禮俗早已大同小異,較特殊的是會在結婚請客時,一定準備客家麻糬宴客,客家人的禮俗中,男方要給女方「阿媽肉」、「外婆雞」、「阿舅肉」,現已多改用禮金替代,於結婚前訂親時就要給。
女方在新郎來娶親時,也會在宴請新郎時,準備雞腿給新郎吃,或是在歸寧時請新郎吃雞腿。因為以前物資缺乏,吃雞腿可是代表非常隆重盛情之意呢!
以前的人家結婚宴客,因為桌椅沒有像現代有專人專辦,移動方便,請客時每戶人家要自備桌椅,需要搬出自家中的木頭桌及長板凳。請客完後,辦喜事的人家便用大鍋裝菜尾仔(剩菜),一家一家地舀給左鄰右舍,十分充份地物盡其用,街頭分享至街尾,這就是早期瀰漫在街頭庄尾的濃濃人情味了。(註19)

 

資料來源/水里鄉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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